日前,總口管理區居民馬先生、袁先生將兩面分別印有“人民警察為人民 危急時刻伸援手”“盡心盡責 破案神速”的錦旗送到總口派出所,向民警迅速破案表示感謝。(4月9日《潛江日報》)
二人送錦旗的事由很簡單:一個是民警幫其找回被盜電動自行車,另一個是自己放置于蝦棚中的飼料及鱔魚被盜,民警次日就將嫌疑人捉拿歸案。兩起案件的迅速偵破,得益于民警用心用情用力辦好民生小案,以實際行動贏得群眾的滿意。
件件小案關乎民生,樁樁小事連著民心。電動車被盜、小區環境差、車輛亂停放、鄰里糾紛、合同糾紛……這些看似事小,但對牽涉其中的個人與家庭來說都是天大的事。事情解決得快不快、好不好,事關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辦好群眾身邊的“小案小事”,就是成就群眾的“幸福大事”。
辦好“小案小事”,成就“幸福大事”,要主動“沉”到群眾中。有的路,是用腳去走;有的路,要用心去走。要多深入群眾,和群眾交朋友,多溝通、多談心、多了解、多關心,從心底拉近彼此間的距離,在聊家常、話冷暖的過程中聽懂群眾呼聲、讀懂群眾訴求,真正了解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、需要迅速辦好的“操心事”“煩心事”“揪心事”,切實把好事辦到群眾心坎上。
辦好“小案小事”,成就“幸福大事”,要做足“實”字文章。一些“小案小事”看似微不足道,但要做到過程和結果真正讓群眾滿意,其實并不簡單。重視小事、會干小事、干成小事,既是一種責任,更是一種歷練和智慧。要樹立干事不拒小、件件要干成的理念,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,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。要把群眾的小事當成自己的大事來辦,把群眾的安危冷暖當成自己的家事做好,做到事事有回應、件件有結果。
辦好“小案小事”,成就“幸福大事”,要敢于“問效于民”。有些“小案小事”司空見慣,解決起來卻很困難,因為涉及部門多、協調很復雜,要徹底解決這些問題,不可能手到擒來、易如反掌,急于求成可能適得其反。為群眾服務的“質量”如何,唯有群眾最有發言權。要深入群眾的身邊去做好回訪跟蹤管理,敢于“問效于民”,了解群眾對問題解決的評價,了解工作還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,在整改落實上下功夫,切實把群眾的問題解決到位,讓他們感到變化、看到成效、得到實惠,群眾的獲得感將變得成色更足、幸福感將變得更可持續。(蘇杏)